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开展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集中清理行动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4-04-26 13:51:24 浏览次数: 【字体:

随着私家车不断增多,有限的公共停车泊位就愈发显得紧张,可常有商家将电动车、摩托车、隔离桩肆意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上。为提高溪湖区临时公共停车泊位的利用率,近日,溪湖交警大队开展违法占用公共车位集中清理行动,对辖区部分小区内违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物品进行了集中清理。

此次行动,溪湖交警大队重点整治小区内占用停车位上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对私自利用障碍物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车主和居民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劝导,并责令立即整改。在行动中,执勤民警将放置在公共停车位上的水泥石墩、椅凳、泡沫箱、隔离桩等物品依照法规全部予以清除;大队还采取“人性化”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摩托车占用小车车位等在道路上乱停乱放的,拍摄照片、录像取证后,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此次清理,使停车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小区道路两边,有的停车位上放着有模有样的隔离墩和反光锥筒。尽管很像交警部门设置的正规标识,但被民警轻易识破。这是把公共车位变为私有,为他人停车制造障碍。溪湖交警大队民警说。随后,民警和辅警将这些隔离墩清理走。

溪湖交警大队民警表示,对长期霸占公共车位的,交警首先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将对其占用停车位的物品予以没收;没收后仍不停止霸占行为的,将按照不相关法律规定,对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停车泊位的行为进行处罚。

溪湖交警大队将会加大日常的巡查力度,对用杂物占用停车位的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确保还位于民,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城区道路通畅有序。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车行为,提高自身文明意识,共同创造更加通畅、更加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