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

来源:本溪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2-01 10:00: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

二、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三、审查类型:即审即办

四、实施层级:市级

五、设定依据:《公安部六局uedbet体育滚球_uedbet体育投注-在线*官网:启用新的“护照报失证明”的通知》(公境外[1997]538号)自文到之日起,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外国人护照报失时,一律启用新的“护照报失证明”(式样附后,各地自行印制)。“护照报失证明”由地、市以上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新的“护照报失证明”有效期限为30天,对超过时效仍未申领新护照的外国人按非法居留处罚(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六、服务对象:自然人

七、受理机构:本溪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

八、决定机构:本溪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九、数量限制:无

十、申请条件:外国人护照丢失或被盗

十一、禁止性要求:法定不准入境人员

十二、申请材料:报警情况登记,外国人住宿登记。

十三、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办结

十四、办理方式:实体大厅办理;到场次数1次;不支持邮递办理。网上办理情况:不可网办。

十五、办结时限: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七、结果送达:当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本溪市营商局,电话024—43889010;本溪市出入境管理局,电话:024—42385666

十九、办公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9号;咨询电话:024—42822405

二十、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