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01 10:00: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二、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三、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实施层级:县级


五、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九条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六、服务对象:企业


七、受理机构:本溪县、桓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


八、决定机构:本溪县、桓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由市局交警支队审批)


九、数量限制:无


十、申请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


十一、禁止性要求:无


十二、申请材料:1、申请车辆行驶证、营运证;2、申请单位申请书;3、接、送货单位证明;4、驾驶员从业资格证;5、押运员押运证;6、罐体检验合格证。可容缺材料:无。


十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十四、办理方式:实体大厅办理;到场次数:1次;不支持邮递办理。网上办理情况:涉密,不能网办,仅公示办事指南(公安部《公安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公通字[2008]33号)、省交管局《uedbet体育滚球_uedbet体育投注-在线*官网:对葫芦岛支队<uedbet体育滚球_uedbet体育投注-在线*官网:剧毒公路运输、危险品禁行管理、超限运输行政审批项目可否纳入网上行政审批范畴请示>的批复》(辽公交[2011]53号))。


十五、办结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即办。


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七、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本溪市营商局,电话024—43889010;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投诉电话:024—42822924


十九、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咨询电话:024—43889024


二十、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