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18-0000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7-10 | 成文日期: | 2017-07-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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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6年市直部门决算公开
本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方案和措施,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五)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工作。
(六) 管理、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七)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全市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和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到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指导、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工作。
(十四)落实我市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工作。
(十五)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工作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监督。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公安宣传、优抚表彰的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警衔并协助管理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十七)制定、落实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方案和具体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查处、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公安局本级
2.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第二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8,252.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7,911.98万元。
2. 其他收入340.29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1,214.75万元。
(二)支出总计56,788.86万元,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49,31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6.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6.14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678.16万元。
主要是政府采购项目未完成施工、验收程序等原因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公安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6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31.34万元,项目支出8,233.2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231.3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行政运行支出39,954.10万元,禁毒管理29.30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815.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6.14万元。
1.公安支出40,799.2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9,954.10万元,主要用于是工资及社保缴费、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等支出。
(2)禁毒管理29.30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宣传教育,侦察办案支出。
(3)拘押收教场所管理815.8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6.00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2,266.14万元,用于民警购房补贴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95.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03万元,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85.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7.03万元,用于因公出国人员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3.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8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8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65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碳、沙尘暴等方面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