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aj-2021-00262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
信息名称: 户口准迁证补办(办理时限:派出所即办) 主题分类: 迁出、迁入登记
发布日期: 2023-02-01 成文日期: 2023-02-0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户口准迁证补办(办理时限:派出所即办)

发布时间:2023-02-01 10:00:32 【字体:

1.户口准迁证丢失且户口尚未迁出的,迁入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签发户口准迁证的派出所办理补发(户口准迁证第三联未丢失的,需一并交还公安机关)。

2.户口准迁证第三联丢失的,迁入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到签发户口准迁证的派出所办理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