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aj-2021-00283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
信息名称: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03 成文日期: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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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16:03:50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月14日对本溪市公安局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市委巡察组将聚焦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围绕“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特别是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深入了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uedbet体育滚球_uedbet体育投注-在线*官网: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深入了解履行营商环境职能职责情况;深入了解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了解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营商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本溪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反映问题渠道

1.邮政信箱: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9号信箱转市委巡察办(邮编:117000)

2.电子信箱:SWYSZXXC2Z@163.com

3.征求意见箱:设置在市公安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门前(市中医院对面市公安局三号楼一楼)

4.举报电话:18704149002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00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12日。

 

中共本溪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