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19-0010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公安局迎接“回头看”、开展“回头查”工作方案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4-24 | 成文日期: | 2019-04-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公办[2019]12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公安局迎接“回头看”、开展“回头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求发书记在3月26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省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和市委、市政法委相关要求,充分做好迎接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准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成立迎接“回头看”、开展“回头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本溪市副市长、公安局长 王会奇
副组长:本溪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郭振斌
本溪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树义
本溪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英君
其他党委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五个具体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英君(兼任)
副主任:市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邓锐
市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王宝仁
市局社区警务支队政委 朱鹏亮
市局网警支队政委 张鹏
市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谢怀东
五个具体工作组:
(一)问题问责组:
组 长:市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储信顺(兼任)
副组长:市局督察支队支队长 张劲松
市局网警支队政委 张鹏
(二)线索核查组:
组 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英君(兼任)
副组长:市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邓锐
市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谢怀东
(三)重案核查组:
组 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彭玉林(兼任)
副组长:市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王宝仁
(四)健全机制组:
组 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英君(兼任)
副组长:市局社区警务支队政委 朱鹏亮
市局网警支队政委 张鹏
(五)整体统筹组:
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英君(兼任)
副组长:市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邓锐
二、工作职责
(一)问题问责组: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中央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各项责任问责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二)线索核查组:
负责审核全市公安机关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全覆盖、无盲区,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重案核查组:
负责审核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的全部涉黑涉恶案件是否依法惩处到位,确保“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取得实效。
(四)健全机制组: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制定,并督导落实,从全局角度出发,对照中央督导组的提出的整改意见,查缺补漏,力求完善。
(五)整体统筹组:
负责制定2019年全市扫黑除恶工作谋划,对上述四个组的具体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予以调整,并及时向会齐副市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全市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迎接“回头看”、开展“回头查”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严格要求,以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建议整改落实为牵动,促进全局扫黑除恶工作长远发展。
(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市局已就“回头查”专项工作制定了方案,五个具体工作组都要制定相应的子方案,各分县局、警种部门也要制定适合本党委的方案,做到履职到位,尽责到位,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为迎接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做好充分准备。
(三)各分县局、各警种部门要按照市局模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由“一把手”担任组长,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资源优势,尽职尽责,确保我局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工作。
(四)把握时限和标准,严格按照省厅下发模板及“六必”要求进行整改,中央级重点线索于4月24前整改完毕,一般线索4月29日整改完毕,整改完毕后立即上报市局“扫黑办”。
(五)督导检查、责任追究要到位。市局纪检督察部门要对此次“回头查”专项工作中,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落实等方面开展全面的督导检查,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力、尤其是在中央、省督导组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