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aj-2021-00010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公安局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规定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2-24 成文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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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安局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24 13:40:10 【字体: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uedbet体育滚球_uedbet体育投注-在线*官网振兴东北、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切实整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根据《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辽宁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严禁”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广大民警、各类警务辅助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营商环境,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三条 全局各级纪检监察、督察、信访、法制等监督职能部门,收到或发现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举报投诉和问题线索的,在上报市局法治化营商办的同时,立即按照职能开展核查工作,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第四条 凡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规范服务方面

    1.群众办事、咨询、投诉电话打不进、接不通,接听电话和网络回复敷衍应付、态度冷漠、不认真负责

2.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接待群众生冷硬横;

3.对外公开网站中涉及营商环境政策规定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不及时更新,网上办理业务无人受理;

(二)规范审批方面

    4.对审批事项不解答、不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推拖绕、踢皮球”,使企业和群众多头跑、反复跑;

5.擅自增设审批条件、多头审批、重复审批、超时限审批;

6.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违规搭车收费;

(三)规范管理方面

7.巧立名目、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8.乱罚乱扣、强行挪用借用、乱摊派、拉赞助、搞报销;

9.违反规定安排涉企评比、达标、培训、表彰;

10.违反规定吊销、暂扣证照、没收财物和责令停产停业,下达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四)规范办案方面

11.有警不接、接警不处、有案不立(受)、立(受)案不查、久拖不决;

12.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

13.超范围、超期扣押、查封、冻结,挪用、违规处置、违规拒绝返还涉案财物及保证金;

14.非法干预、插手经济纠纷及企业经营活动,谋取私利;

15.任性执法、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执法和“钓鱼执法”;

16.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17.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等涉密信息;

(五)规范作风方面

18.在岗期间警容风纪不严整,办公环境卫生脏乱、未做到整洁有序;

19.“慵懒散奢”,工作时间炒股、脱岗、上网聊天、玩电脑或手机游戏、打牌;

20.违规接受企业或服务管理对象的宴请、娱乐,吃拿卡要、收受财物;

21.权力寻租、插手工程、推销或指定产品及服务,向企业索要“干股”、“好处费”,向服务管理对象借款、参股或摊派费用;

22.其他损害营商环境,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行为。

第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视情节予以问责,其中:

(一)对情节较轻的,给予谈话提醒、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等处理;

(二)对情节较重的,给予禁闭、停止执行职务、调离岗位等处理;

(三)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四)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党政纪及法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合并使用。

第六条 凡被问责人员,一律离岗培训、提升素质。被二次以上问责人员,当年公务员考核一律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第七条 坚持“一案双查”,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在追究直接责任者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主管领导的管理教育责任。

第八条 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突出的单位,由市局党委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责成其向市局党委作出书面检讨。

第九条 坚持“问责与维权并重”,对受到诬告陷害、恶意举报投诉或炒作的情形,依照《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处理。

第十条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根据容错纠错有关要求应当免责的,依照《本溪市公安局uedbet体育滚球_uedbet体育投注-在线*官网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本溪市公安局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