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公安局领导深入东片各所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协同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1 12:40:45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县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祭祀、野外吸烟、农事用火等野外违规用火现象增多,隐患风险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为做好我局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3月29日,本溪县公安局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局长李道明深入小市、东片田师付、南甸、碱厂、东营坊等五个派出所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对各派出所协同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日常防范、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做相关部署要求:

    一是各派出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协同林草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巡查防控,对森林景区、国省公路沿线、林缘重点区域、林区施工现场、电力变电场所、军事设施、炸药库房、油库、墓区等部位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实现防控工作无死角、全覆盖。同时积极配合乡镇、林草部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二是各派出所要加大对野外焚烧秸秆、祭祀烧纸上香、野外吸烟、野炊等违法用火行为的打击处理。对于发现野外用火的,要马上制止并进行教育、训戒,符合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处罚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移交林草执法部门查处;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要立即出警处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因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要与森林警察大队密切配合,全力侦破,从严处理。

    三是要加强值班值宿和备勤。在春季森林防火期间及清明节前后,做好警力、装备、物资等方面的应急处置准备,加强值班值守,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照2024年下发的《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快速反应,把森林火灾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坚决杜绝在工作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切实履行公安机关“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的森林防火职责,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本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队长陪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