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分局行政审批“三满意”工作举措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8 13:02: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便民利企为目标,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在“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的新形式的工作模式下,溪湖分局行政审批大厅提出“三满意”工作举措,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窗口。

一是自己满意。所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警辅人员要以高标准要求自己,树立全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实现管理军事化、服务温馨化、工作规范化。工作中,主动牺牲休息时间,上班早到十分钟,下班晚走一刻钟,把申报事项尽早报送办结,把老百姓的诉求尽早解决。对各项审批工作精益求精,做到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保质保量地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自己的工作自己满意。

二是群众满意时刻把“人民在我心中,我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记在心头,把工作目标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放在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上,让群众的满意度成为工作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把公安工作服务百姓,心系百姓的一面,公安干警温情的一面,通过公安窗口这条纽带,把群众与人民警察紧紧连接在一起,真正做到群众满意才是真的满意。

三是企业满意。在涉企行政审批工作方面,将心比心,想企业之所想,企业之所急,努力提高办事效率,针对企业服务需求,推行“一窗通办”“一次采集”“一日办结”服务理念,极大减少了企业办事的时间,把企业的意愿作为指导工作的第一思考,把企业的评价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尺度,把服务企业作为工作的第一职责,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发生,努力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为打造溪湖区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公安力量。让溪湖公安分局审批窗口真正成为执政为民服务社会的高效窗口。